因工作需要,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道管理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河道管理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参与邪教组织行为;
4.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不限学历。
5.年龄20-35周岁;
6.身体健康;
7.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从事河道管理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35000元一年(含五险一金),月到手工资1500元左右;
2.下乡补贴:参照县有关规定执行;
3.奖金福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机关在职正式职工的50%。
五、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县水务局六楼601室);
2.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需要说明的情况报送至电子邮箱:mtxhzb@163.com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验证,交复印件1份;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5.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除提交考生上述证件外,持本人身份证。
六、考试及聘用程序
1.考试方式: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15人(含15人)以下全部参加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5人,则择优挑选15人参加面试。
2.面试:(1)主要根据应试者应急处突能力、相关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面试顺序采取抽签决定,每位应试者面试时间10-15分钟;(3)面试时间初定8月中旬(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4)面试地点为湄潭县水务局(会议室待定)。
3.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4.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录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
6.择岗:被录用人员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进行安排。
七、聘用管理
(一)面试通过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有双向选择权。
(二)正式聘用人员服务期限最短为1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1.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能吃苦耐劳,不服从安排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予发放的情形。
八、本次招聘简章由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23237078。
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河道管理人员报名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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