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金额:
1、社会保险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12个月,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2、人事管理政策。高校毕业生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经考试录聘为我市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其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年限可联系计算工龄,在非公有制企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3、就业见习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工业(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二)申请条件及程序
1、申请条件:
(1)户籍所在地在遵义市范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
(2)毕业年度到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银行卡号、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材料向区人社局提交申请;
(2)由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
(3)公示,区人社局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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