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9日止,对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遵义市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对象以下情况:
(一)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违反组织纪律,存在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脱贫攻坚中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是否存在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及其它不正之风等问题。
(六)是否存在统计数据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参与茅台酒经营或收送茅台酒及其它经商办企业行为、涉黑涉恶腐败、生态环保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对不属于巡察涉及内容和范围的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巡察联系箱、通信信箱,开通联系电话,短信手机,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原信访局处;
(二)联系电话:17311905586,0851—28435300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短信手机:17311905586;
(四)电子信箱:hhgxcb@qq.com;
(五)通信信箱: 海尔大道党政办公区区委巡察办转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63000;
(六)联系信箱:设在红花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9年4月19日